剑南春集团董事长乔天明因行贿、私分国有资产 被判刑5年罚4亿元
03-24 19:51 星期五
财联社

财联社3月24日讯,据乐山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今日下午,剑南春集团董事长乔天明行贿、私分国有资产案一审宣判。乔天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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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cls-1809630回复2年前·湖北0
倒拔垂杨柳
taotaopapa回复2年前·北京0
判的太重了
细佬流鼻涕回复2年前·广东0
必须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