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征收保证金
08-14 10:40 星期一
【商务部: 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征收保证金】财联社8月14日电,商务部公告,2022年11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22年第3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3年8月1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各公司生产的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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