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落户新政发布
【天津滨海新区落户新政发布】财联社11月6日电,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印发《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户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在校生、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鼓励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该企业正常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滨海新区有合法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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