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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融通出借之下,高瓴被质疑借道减持,消失的0.87%持股哪去了?市场等待答案
11-08 19:57 星期三
财联社记者 封其娟

财联社11月8日讯(记者 封其娟)高瓴资本近日再成市场关注点,被指通过转融通和减持规则漏洞,进行无公告减持。

据隆基绿能三季报,作为第四大股东,高瓴资本旗下HHLR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所)持有股份比例为4.98%。而据去年四季报披露,高瓴资本持有隆基绿能股份为5.85%。那么这个0.87%哪去了?

0.87%的差额或与转融通方式出借有关。隆基绿能3月21日有过一次权益变动公告,根据公告,高瓴资本将持有隆基绿能0.85%的无限售流通股参与了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说明参与转融通业务不属于股份减持,不会触及要约收购。

根据隆基绿能三季报,截至三季度末,高瓴资本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的股份已全部到期归还。若按上述提法全部到期归还,高瓴资本的持股比例仍应为5.85%。0.87%的差值自然存疑。除了前述提到到的一次0.85%,显然还有0.02%的比例又何时无声消失?

是减持了?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高瓴资本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但显然年内无相关公告披露。

要特别注意的是,隆基绿能在半年报中提到,HHLR 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所)通过转融通出借业务借出其持有的7581.46万股。股份出借期间,高瓴资本的持股比例已不足5%,也不适用于“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相关规定(注:HHLR 管理有限公司是高瓴资本旗下针对二级市场投资的基金管理平台)。

这也意味着,高瓴资本曾经作为非持股5%以上股东,不必履行减持披露计划。

综上,市场正形成两大争议点,一是出借股份的归属问题,即出借的股份,将不再计入出借人的持股,这合情合理吗?不单是高瓴资本的这一案例,此前的多个转融通出借业务,都有涉及持股的归属问题。

引发的第二个问题是,股份出借后持有股份不足5%,是否就可不必公告减持?

财联社记者采访并对照规则来看,借出股份确可不计入持股份额,这也是为何市场对借漏洞绕道减持存疑的原因。

当然,不仅仅高瓴资本之于隆基绿能,此前引发争议的还包括同益中等,合情合理性还有待进一步求证。

消失的0.87%哪去了?

截至三季度末,隆基绿能的第四大股东高瓴资本旗下HHLR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所)共计持有该股3.78亿股,持股比例为4.98%。据隆基绿能三季报披露,截至报告期末,高瓴资本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的股份已全部到期归还。

而若依公告所言,此前出借股份全部归还后,HHLR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所)的持股比例理应为5.85%。那么,三季度消失的0.87%的隆基绿能股份去了哪儿?

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高瓴资本如有减持行为,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但是,年内并无相关公告,有的只是一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3月21日,隆基绿能发布的《关于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指出,公司已于公告前一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HHLR管理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高瓴资本将其持有的隆基绿能6448.46万股的无限售流通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股份占总股本比为0.85%,出借期限为182天,也由此导致高瓴资本的持股比例由5.85%减少至5%。

公告同时提示说明,高瓴资本此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股份减持,不会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所涉及的股份将在出借期满后收回,且高瓴资本计划在未来90日内继续将其持有的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15%的股份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期限不超过182天。

2020年12月,高瓴资本通过协议转让受让了隆基绿能原股东李春安2.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6%,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高瓴资本便正式跻身隆基绿能前十大股东行列。

自2022年一季度至2022年四季度末,高瓴资本对隆基绿能的持股比例保持5.85%不变。与此同时,持股数量由最初的2.26亿股经2021和2022年两次分红转送转送,先后增加至3.17亿股和4.44亿股。

今年一季度末、二季度末数据均显示,高瓴资本持有隆基绿能3.68亿股,持股比例对应为4.85%。隆基绿能中报显示,HHLR 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所)通过转融通出借业务借出其持有的7581.46万股。

这也意味着在股份出借期间,高瓴资本的持股比例已不足5%,不适用于“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相关规定。

回顾了股份的变化,但仍不能解开疑团,差值0.87%去哪了?市场仍待高瓴资本给出答案。

变相减持话题热度不减

沪上一基金经理直言,相关话题已经被市场被普遍讨论过,上市公司按时点公布持数,也是法规的明确规定。但如果利用股份出借期间,持股比例不到披露门槛,而借机减持,就有违规之嫌。

北京尚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江华指出,类似情况主要发生在两融标的范围内的上市公司。利用这种方式减持的机构包括大小非、私募基金、券商自营、金融控股集团,甚至员工持股平台也利用这种规则锁定收益。

另外,江华提及,机构还有可能通过股票换购ETF变相减持,与机构合作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等方式进而绕过相关“禁令”,达到曲线减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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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海阔天空27回复1年前·山东1
制度不完善就会有漏洞可钻。
cls-1894258回复1年前·江苏0
建议冻结高瓴所有持仓三年!
ZHAO Xin87回复1年前·上海0
股东卖自己的股票。无可指摘
cls-u6qt1u回复1年前·湖南0
严查到底,十倍罚,让它永远进不了股市
cls-1342053回复1年前·湖北0
比智商,比不要脸,机构我服你,你是No.1
哎投降输一半回复1年前·贵州0
龙凤呈祥,国泰民安!
cls-27kd04回复1年前·浙江0
没有诚信的公司投资者都不要买他们的股票,让他崩盘崩盘到退市去
cls-1390911回复1年前·浙江0
这规则的漏洞,越来越明显了
cls-1367536回复1年前·北京0
转融通就是流氓行为
cls-1367536回复1年前·北京0
减持漏洞。对股民极为不公,都是割韭菜工具
低调的过小日子回复1年前·浙江0
德德回复1年前·山东0
融券如果不能取消,就大力提高保证金比列,合并计算,对于单日融券低于1000股,10手的按照目前政策。对于超过10手的,保证金比列提高的10000%
A市场小牛牛回复1年前·广东0
人家很早就介入二级市场了,做时间的朋友?呵呵
?Daisy?回复1年前·四川0
真是为所欲为
cls-u2ltlz回复1年前·辽宁5
明显利用监管漏洞,出借的股份太巧了,正好借完低于百分之五,再次公告之后剩的股份也是挑战散户智商!已经为自己未来减持铺好路了!
cls-t6gq3a回复1年前·福建1
这笔大赚了融券,连砸两天,把两天股民损失赔偿出来就行,严查查到它说不敢,关键是要超级重罚。
张小宁回复1年前·安徽3
必须合法合规,必须这么干,不这么干那转融通存在的意义在哪里
张小宁回复1年前·安徽4
罚50下次别这么干了,在有下次罚双倍了
cls-jxd5um回复1年前·海南3
剩下4.98直接没收,平摊给股民。牛市不就来了么!~
cls-1510957回复1年前·陕西0
下场抓[猪头][猪头],杀[猪头]吃肉
火箭目标回复1年前·山西1
北方国际股东之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超过5%的情况下持续不断减持,从未公告过有人去查了吗?
蓝脸的窦尔敦回复1年前·辽宁1
监管:合法合规,继续加强对连板票的监管!
华晨宇回复1年前·海南4
他有时间的朋友,你能拿他怎样
cls_tmd_cnm回复1年前·湖南6
都说张磊牛逼,什么中国版巴菲特,都是在搞内幕交易而已,我呸,呸呸呸
cls-1808828回复1年前·新疆1
2023年了,给不应该卖出的,卖出按钮抠了,很难吗?
喜欢蜗牛回复1年前·山东2
高瓴资本家!
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回复1年前·海南3
消失的0.87哈哈
cls-ir634c回复1年前·四川5
贫穷限制了想象
我是一只小船回复1年前·河南16
对这些妖魔鬼怪,必须重罚重惩,才能起到效果
cls-ls8pwy回复1年前·浙江3
cls-1510055回复1年前·江苏5
如何合法合规有什么问题?核心问题到底在哪呢!
矿山设备工具回复1年前·山东4
严查
cls-1864158回复1年前·广东4
所以说这种之前被机构炒疯的标的远离就得了
cls-1894396回复1年前·云南5
这个隆基,好久没关注,跌倒23块多了,光伏龙头啊!
cls-1368632回复1年前·湖北7
能去哪里?总不是那些股东机构券商左右手在倒腾,最后让小散给接了盘,割了韭菜
在路上回复1年前·广东1
期 市场
cls-1812009回复1年前·四川7
要罚它倾家荡产
cls-1812009回复1年前·四川5
这些要重罚
cls_2196789回复1年前·江苏17
都说转融通是抑制股价被疯炒高,那么跌多的怎么不去干预?最重要的,市场十几年都3000点,都不涨,你这个时候推出来,什么意思?
cls-1375163回复1年前·上海4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监管bug
cls-1864379回复1年前·山东20
先转融通出借,然后偷偷减持,最后加上归还股份,不足5%,可以继续偷偷减持,厉害,不是公司厉害,是转融通厉害
cls-1864379回复1年前·山东23
由此可见,推出转融通的人真是个天才
cls-4djctf回复1年前·四川9
天啦!怎么会有转融通这种侮辱智商的规定!!!
cls-1346418回复1年前·北京6
必须让他10倍买回来,罚他倾家荡产。
cls-1390097回复1年前·河南3
为啥不查,不判刑?
走过那片晴天回复1年前·浙江1
十倍罚
cls-1390097回复1年前·河南2
判刑
timyyds123回复1年前·广东8
怎么会借出去,就不算了呢,他还是持有人呢,到时归还也是归还给他呀,怎么会有这规定的,想不明白
cls-1801032回复1年前·湖北3
必须一查到低,必须给广大散户一个交代
cls-2qh71z回复1年前·重庆0
聪明人,但是有违天道。
向阳得生回复1年前·安徽12
借岀去的股份不属于他的股份了,你问问大股东借出去的钱就不是他的钱了,他愿不愿意?
cls-1355517回复1年前·河南8
查他,天天打着价值投资的名义,给外资股东赚中国的钱,收购中国的公司
想不通回复1年前·江苏0
这转融通到底是什么鬼?
cls-vfdcns回复1年前·河南2
这种漏洞早就该堵上了
027746回复1年前·北京0
必须2倍罚款!
向阳花96回复1年前·辽宁1
就这 不是事 融券就融那些受限的券,量化它,继续空空空。空
winterdust回复1年前·浙江0
能能没收全部股份
松间明月回复1年前·上海24
一百次救市政策不敌大小非一次违法操作
闫谷多回复1年前·河南2
禁止融券做空,一了百了
cls-1507160回复1年前·内蒙古15
哪有这种道理,原本超过5%,借出去之后不够5%就可以任意减持啦
升升之火2020回复1年前·广东30
这么大的后门为什么一直不肯去堵???
Dr_L回复1年前·福建8
天风证券也是没有披露减持
cls-1359618回复1年前·上海20
必须一查到低,必须给广大散户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