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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新规出台:禁止奢靡炫富与享乐主义,募集期、封闭期不得离职,注销需明确6个月内离职去向
11-25 16:11 星期六
财联社记者 闫军

财联社11月25日讯(记者 闫军)“封闭期基金经理甩手走人了,我的基金该怎么办?”不少投资者有过这样的经历,当时奔着某某基金经理申购的基金,结果管理没多久,基金经理跳槽了,留下基民不知所措。新规出台,基金经理随意离职的现象或将被限制。

11月24日,中基协最新发布修订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从基金经理注册审核上为基金经理随意离职带上了“紧箍咒”,《注册登记规则》规定,基金经理新注册时,原则上管理产品一年内不得离职,募集期、封闭期内不予基金经理转注册等要求,被认为规范基金经理随意离职。

与此同时,《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也进行了修订,其中,细化了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禁止性要求和自律约束措施,明确基金从业人员不得有奢靡炫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行为等六项禁止性行为同样引起广泛关注。

中基协指出,下一步,协会将依据上述自律规则稳步开展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自律管理,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和执业行为记录,持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及专业素养。

公私募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同步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注册登记规范》规范了各类特殊产品基金经理的具体标准,将投资经理登记管理规程统一纳入自律规则中。因此,该文件并非仅约束公募基金经理,还包括私募基金等多机构的投资管理人员。

总则中界定了投资管理人员范围:

指在公募基金管理人中负责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中负责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中负责年金、养老金或者社保基金等投资管理业务,以及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等。

此外,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中负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投资管理人员,参照适用本规则。

列举14项不得注册基金经理情形

《注册登记规范》从申请基金经理注册必备条件、基金经理注册等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在基金经理注册中,还对申请养老目标基金、公募REITs的基金经理注册做了额外要求。

申请注册养老目标基金的基金经理还需满足:一、具有5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事证券投资、证券研究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研究评价或者分析经验,其中至少2年为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具有5年以上养老金或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经验。二、历史投资业绩稳定、良好,无重大管理失当行为。三、最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公募REITs的基金经理注册还应当具有5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者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经验。

对于不得注册为基金经理的情形,该《注册登记规定》列举了14项,其中多项直指基金经理随意离职跳槽的现状。

无特殊情况管理公募基金产品处于募集期、封闭期内主动离职,且离职时间未满24个月(含静默期);

未配合公司妥善完成工作移交或者无特殊情况管理公募基金产品未满1年主动离职,且离职时间未满18个月(含静默期);

短期内频繁变换任职单位,即最近1家任职单位为公募基金管理人,3年内变换任职单位2次以上;或者最近1家任职单位非公募基金管理人,3年内变换任职单位3次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该《注册登记规则》还要求基金经理在注册时进行承诺,这就包括了对管理时间的承诺。

其中一条显示,拟聘基金经理无特殊情况不在公募基金产品募集期、封闭期(公募REITs除外)以及管理公募基金产品1年内主动离职。并且要求拟聘任基金经理应当亲笔书写个人承诺,在承诺中明确不少于1年的最短任职期限,并签名。

内部基金经理变更同样受限

上述规定不仅限制了基金经理短期频繁跳槽,从转注册角度规避基金经理在募集期、封闭期跳槽,对于在公司内部的产品变更也进行了限制,列举三种不予变更办理的情况:

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处于募集期内;

二、基金经理管理现有已成立公募基金产品处于封闭期内;

三、基金经理管理现有已成立公募基金产品未满1年。

基金经理注销需明确6个月内离职去向

对于基金经理离职,办理基金经理注销手续时,注销申请报告应当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此外,基金经理离职说明应当由拟解聘基金经理明确6个月内离职去向,承诺严格遵守静默期规定,并亲笔签名。调整基金经理的原因说明应当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公司人事部门印章。

加强投资管理人员的自律约束

中基协指出,修订后的《注册登记规则》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了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自律约束。

一是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中从事私募资产管理或投资管理的投资经理等纳入了自律规则适用范围,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投资管理人员实施了全口径执业行为自律管理。

二是细化了投资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注册登记要求,从入口端强化机构及投资管理人员服务长期资金的能力。

三是强化了对投资管理人员流动的合理性、平稳性要求,加强对募集期、封闭期、管理现有已成立公募基金产品未满1年等情形下基金经理的离任及变更管理要求,更好地维持产品投资运作的稳定,保障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机构在有关投资管理人员的制度建设、流程办理、日常管理等方面应当承担的职责,压实机构主体管理责任。

严禁奢靡炫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行为

在强化基金从业人员管理和自律约束中,中基协在修订的《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中细化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禁止性要求和自律约束措施。

其中,明确从业人员不得有的六项禁止性行为要求: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欺骗、误导、不公平对待投资者的行为;

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输送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者利益相关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编造虚假、不良信息或者发布、传播不当言论等损害职业声誉、行业声誉的行为;

四、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的行为;

五、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败坏社会风气、违背公序良俗,奢靡炫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行为;

六、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协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将境外基金专业人才资格认定推广到全国

此外,《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则修订有关问题解答中,监管称,依据国务院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决策部署,《实施规定》修订后,将境外基金专业人人才资格认定有关措施推广到了全国范围。

即:在境内从事基金业务的境外专业人才,具备境外基金相关从业资质并通过基金从业考试法规科目的,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热门评论
小蒙回复2年前·IP未知0
好日子到头了。来钱太容易了。
cls-40c87x回复2年前·IP未知0
基金就那么回事,行情好时鸡犬升天,行情不好时,神仙学校毕业的基金经理也赔钱,还不如自己做。
cls51758965回复2年前·IP未知0
科技和金融如果限制太死,人才都跑国外了。
cls-1368129回复2年前·IP未知0
收入与业绩挂钩,如果参与违规交易,要终身追责!
禅行回复2年前·广东0
这年头还买基金?只能说确实是韭菜,怪不得别人了
Cloud回复2年前·IP未知0
不如学学我们公司给销售的管理,就给城市的基本工资,然后净利润的30%。 给基金经理管理所得利润的30%也没问题。只要他能赚钱
Cloud回复2年前·IP未知0
不如买etf,主动管理的都是坑
喜欢蜗牛回复2年前·山东0
拿着基民的钱奢靡,享乐要严惩!
cls-s53qc9回复2年前·IP未知12
真不知道这帮人是真傻还是装傻??是基金经理的问题吗,是上层和考评机制的问题!我们公司内部时长有招标采购等贪腐问题,职业经理人就发各种制度,在公司大肆宣扬要求普通员工学习,完全是做给老板看的!其实最大的问题是他本人和那帮高管,普通员工只是喝了点汤,可笑啊…
右上破云霞回复2年前·浙江1
长线投资为什么要买基金,找几个业绩好的分红高的,买进去每年分分红,股价也有业绩支撑,为什么要买基金
cls-1899090回复2年前·IP未知2
[微笑]
狸猫换点啥回复2年前·IP未知2
这个规定有点像遮丑墙。公募基金只有拿出实实在在的成绩才能说服客户。现在想买基金的已经越来越少了。
cls-1868536回复2年前·北京0
封闭期没到期就离职太多
nbhxxm回复2年前·浙江2
没人买基了
灵186回复2年前·四川2
高位接盘,认购新股。然后收入 就有了。
cls-1370008回复2年前·浙江0
赚钱的拿点,亏钱的要毛都没,而且有利益输送嫌疑的要立案
cls-1346418回复2年前·河北10
基金经理应该和公司业务员一样,挣钱了就有提成,不挣钱就拿底薪,贪污腐败的行为要严惩,这规定也拿出来,脑子怎么想的
cls-1894396回复2年前·云南2
基金经理收益应该和基金挂钩,
cls-4vmya0回复2年前·IP未知0
没有违禁之后的具体惩罚措施的禁止准则,相当于没有准则,总不能是罚酒三杯吧?
cls-1378665回复2年前·浙江1
光明正大赚的钱,该花花有啥问题? 具体处罚措施呢? 跟我国法律一样啊,犯法得有具体处罚制措施啊
睿富明回复2年前·广东2
公募基金离职三年后才能去私募基金
印象老广回复2年前·安徽15
个人感觉,前几年买基金的基民们这辈子很难再去选择去买基金了,市场证明了他们的大多数管理的水平与一般散户差不多,甚至比散户的收益还差,前几年的辉煌更多的在于不断发新拉抬之前持有的重仓股带来的表面风光。
cls-9lagqo回复2年前·IP未知10
高位接涨几倍的票,连傻子都能看出铁顶票大量买入,没有利益输送吗,没收黑心钱吗?
丰收_Key708回复2年前·上海12
不用了,没人买了
cls-1387963回复2年前·IP未知45
光明正大挣到的钱,怎么花是你的自由。这样的奇葩规定,不是不打自招吗?
江南烟雨蒙蒙回复2年前·IP未知5
不是不好,总觉得边边角角太多,重点难点关键点太少……整个上上下下,看起来忙忙碌碌辛辛苦苦,但实际上有可能南辕北辙缘木求鱼
竹山1368回复2年前·IP未知2
违规怎么罚?!严厉处罚,罚款5毛钱!
A黑桃回复2年前·广东105
光明正大赚的钱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花?根本问题出在管理费上,基民亏破产都不影响基金经理大赚特赚,这是什么垃圾规定?什么时候规定基金经理赚的是盈利分红,亏的时候拿基本底薪,那才算是有意义的规定。其他就少发表吧,现在的老百姓已经不好糊弄了
cls-智造Ai回复2年前·广东3
基金经理的收入为啥不能与业绩挂钩?
中浙宁杰回复2年前·IP未知11
好像知道了什么
我本逍遥66回复2年前·江苏23
这哪里是离职啊,纯粹就是变相的贪污,诈骗。
cls-pa4339回复2年前·IP未知54
学学美丽国 金融犯罪罚破产牢坐穿
cls-1355517回复2年前·IP未知23
为什么不能奢靡炫富? 来源不合法吗?
cls-1507237回复2年前·上海30
禁止炫富?????基金不是说都是亏损的吗?那他们个人怎么会富?就是说肯定了他们都是富人?以后再也不买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