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未成年人打赏情况
12-22 11:34 星期五
【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未成年人打赏情况】财联社12月22日电,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以下规定: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对容易导致沉迷的、存在不适合未成年人使用内容的游戏,应禁止未成年人登录;严格执行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限制性要求,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租售、游戏币及虚拟道具交易服务,以及陪练、代玩等第三方服务;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随机抽取服务;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未成年人打赏情况;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有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的网络游戏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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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cls-1334566回复1年前·IP未知0
游戏传媒直线下降
A回复1年前·IP未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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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入夜60回复1年前·IP未知0
好好好,手上没一个游戏,抄底的金刚光伏
cls-1522518回复1年前·黑龙江0
非常棒 政策及时
Crocea Mors回复1年前·上海0
现在未成年人都能随便退款的情况下不如直接变成网络直播禁止未成年打赏
cls-摸鱼闲人回复1年前·安徽0
应该禁止未成年玩游戏,游戏内容通通18+
cls-ChatGPT50回复1年前·北京1
违反的不罚款吗?
cls-0o小宇宙o0回复1年前·山东1
港股网易腾讯崩了,大盘还是太高了!
jack98回复1年前·浙江1
对未成年一直都是这样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