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证港堂|第20集:香港市场的以股代息(概念篇)
11-18 20:01 星期一
东莞证券

何为“以股代息”?

所谓以股代息,字面意思就是“用股票代替(现金)派息”。以股代息以上市公司分红为基础,且分红形式为现金分红。在有些(并非全部)现金分红案例中,香港上市公司会向享受现金分红的权益人提供一个以股代息的“选择权”。权益人投资者可以选择接受以股代息、也可以选择不接受以股代息。

在以股代息行为中,上市公司会公布一个“以股代息价格”,这个价格有可能是上市公司直接指定的“固定定价”方式,也有可能是上市公司公布一个定价标准的“浮动定价”方式(比如,指定某日至某日的收盘价平均值,等等)。

以股代息既是上市公司的“非必选项”,也是投资者的“非必选项”。从上市公司的角度分析,是否提供以股代息,由上市公司自主决定。从享受分红的投资者角度分析,在上市公司提供了以股代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投资者是否接受、是部分接受还是全部接受、何时接受(但最晚需在截止日前)也是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的权利。

以股代息的“日期”要素

上市公司在一次以股代息公司行为中,需要公告以下信息,这些信息就构成了一次以股代息的基础要素。其中,与日期有关的要素包括:

(1)除净日:关于除净日的详细介绍,请见 #东证港堂 第19集《港股公司行为中的除净日》。

(2)以股代息截止日:如需以股代息,投资者需要提交申请的最晚日期(注:内地港股通投资者的申请截止日,可能会较香港本地投资者提前,具体以官方信息为准)。逾期不申请视为默认以现金方式接受分红。

(3)股息派发日:上市公司向选择接受现金分红的投资者派发相应金额现金红利的日期(注:内地港股通投资者的实际到账日期,可能会较香港本地投资者延后,具体以实际到账为准)。

(4)寄发股票日期、以股代息之首个买卖日期:上市公司向选择接受股票分红的投资者寄发相应数量股票、该分红股票可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日期(注:内地港股通投资者的实际到账日期,可能会较香港本地投资者延后,具体以实际到账为准)。

一般来说,除净日在前、然后是以股代息截止日、最后是股息派发日或/和寄发股票日期,三个阶段分别对应 #东证港堂 第14集《港股公司行为初谈》中提到过的“一次典型港股公司行为的5个步骤”中的第3、4、5步。

以股代息的“金额”要素

(1)宣派股息:上市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等会议结果,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宣布本次现金红利的派发标准。需要指出的是,如无特别说明,上市公司公布的这个金额一般是指税前金额。

(2)以股代息价格:以股代息价格是指投资者可以选择用股票分红“代替”现金分红的“换算价格”,选择以股代息的投资者将按这个价格计算实际到账的股票数量。

举例说明(为简化讲述,暂不考虑税费因素):某投资者在除净日前已买入并持有某股票X共10000股,X公司宣布每股分红0.1港币,同时宣布给予权益人以股代息价格20港币/股的选择权。那么,在这个例子中:

投资者享受的现金分红=股数×每股分红金额=10000×0.1=1000(港币);

如果投资者选择以股代息,则最大可获得的股票分红数量=现金分红金额÷以股代息价格=1000÷20=50(股)。

下集预告

这一集,我们聊了以股代息的基础概念。以股代息是一道“选择题”,需要投资者自主作出选择。下一集,我们转到以股代息的实操层面话题,和大家探讨一下选择的过程中,可能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See you next time and every time(下集再见,每集都见)。

(本期撰稿人:陈英杰,执业编号:S0340120090009)

关注“东证港堂”,分享“港港的”投资知识。

免责声明:“东证港堂”栏目为东莞证券关于港股通业务知识科普的投资者教育类栏目。本文任何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业务推介,投资者不应以本文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文信息做出投资决策。供稿人力求本文所涉及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本文信息引发的损失承担责任。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热门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