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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批文失效倒计时,这家企业或成2025年首家折戟,去年已8家
06-13 10:23 星期五
财联社记者 高艳云

财联社6月13日讯(记者 高艳云)距离IPO批文失效仅剩13天,凯普林的上市进程已进入倒计时。市场担忧其可能成为2025年首家因批文失效而终止IPO的企业,目前同类案例尚未出现。

根据证监会2024年6月26日批复文件,凯普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自同意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6月13日,批文剩余有效期仅13天。

凯普林三大问题引发市场聚焦,一是业绩波动风险,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增收不增利”,甚至出现利润下滑;二是产品价格与毛利率背离,核心产品光纤激光器售价下行,但毛利率逆势增长,二者反差显著;三是财务规范与信披瑕疵,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存在差异,实控人哥哥未配合提供个人银行流水。

去年,有8家企业因IPO批文失效最终未能登陆A股,核心原因集中于四方面,包括监管政策趋严、行业与业绩双承压、舆情风险发酵、中介机构履职障碍。

距离IPO批文失效不足半月

目前,有14家获批尚未上市的企业,其他13家均为今年获批生效,距离有效期结束短则9个月长则超过1年;凯普林是唯一一家批文生效在去年的IPO项目,凯普林由此或将成为今年唯一一家因批文失效而终止IPO企业,失效风险显著高于同行。

上交所网站显示,凯普林IPO项目于2023年5月9日获得受理,拟IPO融资金额8.59亿元,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现国泰海通)。

2024年6月14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凯普林IPO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同时,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两方面问题,一是,凯普林需结合主要产品特性、技术难点、市场占有率、技术壁垒、与同行业企业相比的竞争优劣势、研发投入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技术先进性;说明应用于手持焊的光纤激光器产品在轻量化、低成本方面是否具备技术独特性和先进性,以及公司保持该产品相关竞争优势的具体举措。

二是,凯普林需说明公司在报告期内光纤激光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原因、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公司未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结合客户集中度、应收账款规模及周转率,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三大核心问题引发市场聚焦

凯普林自IPO获批以来迟迟未能登陆A股,以下问题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一是行业竞争加剧,凯普林增收但净利下滑。招股书显示,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21.73%,归母净利润下滑9.44%。

公司称,受到公司产能不足、采取一定价格策略以取得更大市场份额、持续在新产品和技术研发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投入加大等因素影响,带来公司收入同比有所增长,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基本保持稳定。

二是产品降价与毛利率逆势背离,凯普林主要产品光纤激光器在销售价格大幅降价的同时,毛利率却逆势增长。

2020年至2023年,凯普林光纤激光器售价分别为每台4万元、2.87万元、1.97万元、1.63万元,单台售价4年间下滑59.33%;销量激增,2021年至2023年,光纤激光器产品销量分别同比增167.6%、131.97%、181.4%,毛利率分别为2.72%、17.26%、31.39%。

公司回复问询函时称,当成本降低速度领先于降价速度,则可实现毛利率上升;“闪电”系列产品与传统产品相比较,在同功率段产品同时期的售价不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下,做到了成本的显著下降,因而“闪电”系列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高。

三是在审核阶段,监管认为,2020、2021年公司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部分科目差异较大,包括存货、应收及应付类项目、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收入、成本、研发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资本公积等。

凯普林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业务进行了梳理,并对相关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会计处理更加符合谨慎性原则和公司业务特点。公司结合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金管理及财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此外,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在对实控人陈晓华除未成年的子女的全部直系亲属报告期内的资金流水获取核查过程中,实控人哥哥陈晓涛因个人隐私未提供其个人银行流水,保荐机构认为陈晓涛自始未曾参与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其流水不影响对资金流水核查的有效性。

8家企业批文失效IPO折戟

值得回顾的是,2024年,有8家企业因IPO批文失效未能成功上市,分别是,华金证券保荐的凯雪冷链,中信证券保荐的新通药物、宏石激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的侨龙应急,海通证券保荐的润阳股份,华西证券保荐的科志股份,东方证券保荐的浙江国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的电子网。

业内人士分析,上述8家企业在批文失效前未能完成IPO,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上市政策调整,包括逆周期监管强化、分拆上市审核趋严等;

二是行业周期下行叠加业绩波动,企业经营受行业景气度下滑直接影响;

三是涉恶意诉讼及舆情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干扰;

四是中介机构合规问题,保荐等机构因业务受限或违规操作影响项目推进。

有资深投行人士称,批文到手后迟迟未启动发行的项目,多是有会后事项需要再确定,与公司业绩出问题或所处行业及其他风险事项也有关系,从而导致发行方案未落地,最后导致批文过期。

亦有投行人士指出,企业拿到批文后,一旦企业发生重大变化,比如舆论压力、举报等事项,监管可能就会按下发行暂停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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