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2.5亿存款失踪案”,有新进展
07-17 09:08 星期四
金融时报 张冰洁

7月15日上午,曾备受关注的工行“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一案迎来新进展,双方当事人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交换。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作为原告储户方代理律师到场。据周兆成在微博等公开渠道发布的案件信息,本次原告方向法庭提供36组证据,主要证明银行存在重大过错。

工行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9组证据,证明银行流程合规,存单背面已经告知风险,储户损失是犯罪导致的,与银行无关。

在周兆成看来,尽管原告方认为储户存单是由梁某犯罪导致,但是,银行仍需对资金安全负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结合最高法案例、指导案例169号等司法实践,他认为银行对储户本金及利息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2022年,一起关于“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悉,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工作人员梁建红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3名中间人招揽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该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并承诺除正常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额外支付给中间人每月4.5%左右的收益。为顺利窃取储户存单款,梁建红还指使下属时某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趁储户不备替换真实存单。

据统计,梁建红共计窃取28名被害人约2.53亿元存款,除去已返还部分款项,案发后仍有约1.2亿元未归还。

2021年11月19日,南宁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梁建红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时某及另两名案犯分别获7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责令各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对于工行在这次案件中的责任,判决书中表示,“梁建红原所属单位是否是退赔责任主体并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本院不予评判。”

2024年7月,涉事储户蔚某起诉工行南宁分行、工行南宁分行民族支行、工行南宁分行枫林路支行,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支付存款本金54万元及利息。

记者了解到,因案件涉及储户众多,经法庭与原告方沟通,决定选取蔚某的情况作为典型案例先行审理。由于本案重大,7月15日双方在法庭进行证据交换,择日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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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股人东升回复14小时前·宁夏0
让你涨上去天
天行健回复22小时前·广东0
666
cls-a9tjtj回复22小时前·广东0
工行“2.5亿存款失踪案”,有新进展
cls-58oo45回复1天前·湖南1
咯,这个就叫魔幻
大霄祖宗的祖宗回复1天前·北京0
ICBC 爱存不存,惯着你了[尴尬]
longman219回复1天前·上海1
怎么还能狡辩?
cls-9fvliw回复1天前·湖北2
与银行无关 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cls-1812511回复1天前·浙江2
现在银行都这么不可信么?
薄荷糖炒栗子回复1天前·北京0
好的
评论萝卜特回复1天前·上海2
1、背景补充 本案源于工商银行南宁分行高管梁建红利用职务之便,以“高息揽储”为诱饵,通过伪造存单、替换真实凭证等手段窃取28名储户2.53亿元。梁建红已被判无期徒刑,但约1.2亿元损失未追回。2024年7月,储户代表蔚某起诉工行南宁分行及下属支行索赔本金及利息,控诉银行存在三大内控漏洞:员工行为监管失效、异常交易核查缺位、营业场所管理疏漏。原告提交36组证据,强调银保监曾11次风险预警均被银行忽视;工行则以9组证据辩称流程合规,损失系个人犯罪所致。 2、影响分析 银行业信任危机:案件暴露银行内控系统性缺陷,可能加剧公众对大额存款安全的担忧,尤其对区域性银行揽储能力形成压力。 监管趋严预期:银保监多次预警未被响应,或推动监管层强化银行员工行为监测及大额交易审查机制,中小银行合规成本恐上升。 投资风险提示:投资者需警惕高息揽储陷阱,优先选择内控评级高的国有银行;银行股短期或面临声誉风险冲击,长期关注风控能力强的标的。 司法导向意义:若法院最终认定银行担责,将开创储户资金被盗的银行赔偿先例,倒逼金融机构提升安保义务。 (以上内容由AI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不代表刊登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林小满同学回复1天前·上海2
这给其他银行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不能因为一时贪念毁了自己
我命由我不由天回复1天前·上海6
储户们肯定是信任银行才把钱存进去的,结果却遭遇了这样的损失,银行是不是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呢
cls-h4pnmh回复1天前·江西9
银行赔完储户的由银行去追责才对,你的员工犯罪你不承担谁承担
cls-h0dvlo回复1天前·四川1
进展情况
天上逍遥仙回复1天前·浙江2
那就是银行管理有问题了,不是银行责任谁的责任。
songdefeng/926回复1天前·山东14
如果存单是在银行外被换的,这个不好说 如果说存单是在银行内被换的,抵赖有意思么,银行工作人员在银行内犯罪,银行没责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