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无期徒刑
05-08 10:02 星期二
【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无期徒刑】财联社2018年5月8日讯,今天,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孙政才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孙政才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孙政才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中标、项目审批、企业经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孙政才在宣判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判决,不上诉,将认真接受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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