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拟1.8亿元购买维维大龙湖L7-4独栋商务综合体作为公司新总部
【维维股份:拟1.8亿元购买维维大龙湖L7-4独栋商务综合体作为公司新总部】财联社3月13日讯,维维股份公告,根据徐州市新城区的总体规划,公司总部所在地需搬迁,公司拟收购维维印象城所拥有的具备预售条件的部分房地产(尚未竣工验收),即维维大龙湖L7-4独栋商务综合体作为新的公司总部。由于维维集团持有公司15.91%的股份,同时维维集团持有维维印象城100%的股份,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房地产总的可售建筑面积约15557.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19.45平方米,地下11338.04平方米),交易价格拟定为1.8亿元。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