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实控人获刑五年六个月 法院对公司三名高管不起诉
12-30 14:18 星期三
【恺英网络实控人获刑五年六个月 法院对公司三名高管不起诉】财联社12月30日讯,恺英网络昨日公告,公司董事长金锋收到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 《不起诉决定书》,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决定对金锋不起诉。此外,恺英网络12月4日公告披露,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永聪、离任监事林彬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法院经审查,认定陈永聪、林彬实施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陈永聪、林彬不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恺英网络12月25日公告显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悦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截至公告日,王悦直接持有恺英网络股票4.62亿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44%。公告称,本次判决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但鉴于王悦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股份均已被冻结以及轮候冻结,不排除后续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风险。 恺英网络公告显示,2019年3月起,公司实控人王悦、副总经理冯显超、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永聪、董事长金锋、离任监事林彬等多名高管陆续遭到公安机关调查或逮捕。2019年3月30日,恺英网络公告披露有关控股股东、实控人王悦失联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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