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8·12"爆炸事故调查结果公布】财联社5日讯,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认定,由硝化棉积热自燃引发,瑞海公司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调查组建议依法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小财注: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致165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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