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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判断,压低报价,改价报价仅由一人完成…多项违规,6家科创板网下报价机构遭上交所处罚
07-10 11:35 星期六
财联社记者 邹晨辉

财联社(深圳,记者邹晨辉)讯, 因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存两大违规问题,6家网下报价机构投资者遭上交所处罚。

这6家机构分别是上海乘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千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赫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警示函,上述6家机构两大违规问题分别是询价决策流程不规范,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失;报价结果缺少客观研究支持与合理解释,未能体现出充分研究基础上理性报价。

6家网下报价机构投资者均因两大违规问题遭罚

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发行承销工作、督促网下投资者加强询价行为合规管理,近期,上交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网下询价合规情况专项现场检查工作。

从上交所最新披露的监管措施来看,因在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两大违规问题,已有6家机构投资者遭罚。

以上海乘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例,根据上交所对其下发的警示函,该机构在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以下两大违规行为:

一是询价决策流程不规范,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失。报价评估、复核等程序存在缺失。询价当日未对报价相关人员的通讯设备进行管控,存在价格等关键信息泄露风险。

二是报价结果缺少客观研究支持与合理解释,未能体现出充分研究基础上理性报价。在参与科创板询价过程中,内部研究不充分,定价模型不完备,定价过程存在依据不足,凭借主观经验判断等情况,定价结果存在一定随意性。

此外,根据上交所对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千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赫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发的警示函,这5家机构均被查出存在上述两大违规问题。

根据警示函,上交所认为上述6家机构在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不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七条、第九条等相关行业规范要求,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第三条等本所业务规则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业务指引》第六十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对上海乘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表示,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做好内部规范整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建立完善的询价制度流程,规范询价行为,做到定价依据合理、决策流程完备,真正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定价能力。

依法从严处理科创板发行承销环节违规行为

科创板诞生之初,监管机构对于申购机构就已经做过处罚。2019年7月,29家违规申购私募被开出罚单。同时,监管机构也像各主承销下发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和核查责任。

去年,科创板上市公司上纬新材的地板发行价(发行价2.49元,发行市盈率为11.51倍)发行新股,其发行价格与发行市盈率出现罕见的“双低”现象,引发了机构“抱团压价”的争议,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据悉,此前机构询价出现乱象,主要有多个方面的原因。其中,包括科创板网下打新过程中机构可以随意修改报价,而对其修改报价的次数并没有作出原则性的规定。这既容易引发机构频繁修改报价的现象,客观上如果短期内出现多家机构集中修改报价行为,无形中也容易引发机构“抱团压价”的嫌疑,但个中往往巧合的可能性较大。

为了纠正机构频繁修改报价的行为,去年,上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参与科创板初步询价报价的通知》(下称《通知》)。发布《通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程序,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

据悉,科创板建设以来,遵循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建立了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市场化询价机制,促进市场在发行价格形成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目前,上交所已经建立了面向网下投资者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对报价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对行为异常的机构进行不定期约谈、调研,强化监管要求;二是对报价明细数据进行定期分析、排查,对报价一致性较高的投资者或行业影响力较大的投资者,开展约见谈话或现场检查,规范报价行为;三是加强与中证协监管协作,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违规行为依法从严监管。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上交所将研究优化有关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对网下投资者等参与主体的监督检查,依法从严处理科创板发行承销环节违规行为,引导构建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新股发行承销生态。

此外,上交所还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精神,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研究优化有关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对网下投资者等参与主体的监督检查,依法从严处理科创板发行承销环节违规行为,引导构建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新股发行承销生态,切实维护科创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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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woody爵爷回复3年前0
这种直接重罚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