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信息披露等行为
【深交所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信息披露等行为】财联社12月10日电,深交所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为明确违规买入股份表决权限制安排,新增规定股东违规超比例增持的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上市公司不得将前述股份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实新证券法,新增独立董事、1%以上股东及其他符合条件股东征集投票权、提案权的规范以及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的披露要求。为防范资金占用等恶性违规行为发生,明确禁止上市公司向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非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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