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岷峰:新格局下中小银行应聚焦“微科技”打造精细化服务定位
12-21 11:32 星期二
财联社记者 徐川

财联社(上海,记者 徐川)讯,当前,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银行机构对于科技的定位已不再是过去的“应用于业务”,而是“驱动业务转型”。随着银行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银行机构尤其是中小银行的金融科技发展遇到业务竞争激烈、金融科技人才匮乏、数据资产缺乏统一标准等一系列挑战。

近期,在全国地方金融论坛二十五次论坛(2021)年会举办期间,财联社记者专访了中国金融文化研修院研究员、博士后导师陆岷峰教授。把脉地方中小银行金融科技的发展趋势,陆岷峰建议应立足于具备专业化和特色化的细分行业,着力打造“微科技”,并从内部培训挖潜、外部吸纳人才等多渠道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培育机制。

陆岷峰亦指出,虽然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基础条件并未完全具备,但金融机构仍应形成数据资产的经营意识,将数据资产作为经营管理目标的重要内容、作为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段,作为增加资产规模的重要渠道。

中小银行应着重打造“微科技”

由于各银行机构自身禀赋的差异性,大行等头部银行较早开启金融科技业务,并已设立独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人员配备颇具规模,业务模式也较为领先。相比之下,区域性中小银行机构金融科技业务起步较晚,金融科技实力尚需培育,业务科技融合度仍有待加强,中小银行机构金融科技被边缘化趋势较为明显。

陆岷峰认为,与大行相比,无论在科技层面,还是在业务层面,中小银行属于“弱势群体”。面对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多层次化的客户群体,尽管大行可以凭借较高的金融科技水平批量开展相关业务,但无法覆盖所有的业务范围与客户群体。对此,在陆岷峰看来,中小银行可聚焦专业化和特色化的细分行业,着力打造“微科技”。

“所谓‘微科技’,主要针对特定的金融需求,借助科技手段来研发相关产品与服务。”陆岷峰解释道,以服务中老年群体为例,部分中老年人可能存在操作智能产品的困难,对此,中小银行可开发适合于中老年群体使用的应用程序,功能相对简单,操作也相对容易。

此外,陆岷峰认为,鉴于大行对于农村客户的渗透可能需要更久的时间,而区域性中小银行更多地要服务于“三农”领域,因此,中小银行可“向本地”、“向周围”来寻找生存空间来发展金融科技产品。

多渠道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培养

全方位数字化转型不仅重构了银行业的商业模式和运营逻辑,也给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带来了巨大改变。普华永道发布调查显示,有25%的受访金融机构认为,金融科技人才最为重要的是“技术开发+金融行业的复合职业背景”。

“目前,商业银行在金融科技人才培育方面面临一定挑战。”陆岷峰表示,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广泛应用于业务层面后,传统的前台营运人员大量减少,而对于同时熟知金融与科技的复合型金融科技人才的需求却与日俱增;从市场供给情况来看,单一的金融人才或科技人才数量供给较多,但同时具有“金融+科技”的复合型人才用奇缺都不为过。

对于如何加强复合型金融科技人才的培育,在陆岷峰看来,首先应面向银行机构的在职人员,通过岗位交流、专业培训等方式,加强相关科技知识的培训力度。其次,银行机构自身应抱着开放性思维,除本行的金融科技人才队伍以外,可补充、借用一定数量的外部金融科技人才,来应对当前金融科技人才短缺的问题。

陆岷峰亦指出,金融科技的实际应用并不充分取决于人才数量的多少,而在于“高精尖”前沿技术的研发水平。他建议称,银行机构可充分借助社会上的专业性机构,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尤其是将一些外部的金融科技研究成果进行转化。近年来,金融科技公司数量较多,产业化趋势非常明显,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解决金融科技人才不足的问题。

近期,银保监会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协会加快推动中国金融人才库建设工作,支持大型银行保险机构临近退休的专业人才,到中小银行保险机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此,陆岷峰认为,该项举措有助于鼓励一定数量的金融科技管理类人才将业务经验带到中小金融机构,从而推进整体银行业金融科技的发展。

数据资产制度与业务同行

随着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各项业务的核心是数据要素,通过科技系统和算法模型,将数据由生产资料转变为生产力,实现业务层面的降本增利与提质增效。数据资产可谓是推动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前行的“石油”,广大银行机构加快挖掘数据资产价值,但在实际探索过程中面临着一定困难,尤其在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方面,仍需完善相关制度安排与行业标准。

“数据资产要素市场化符合未来的发展方向,需要做到制度与业务同行。”陆岷峰认为,当务之急需要明确界定数据资产的内涵与外延,并解决其会计核算问题,除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与利润表以外,金融机构还应编制数据资产报表。此外,数据资产作为一项生产资料,应借助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估值或由市场交易直接形成估值。

对于何种数据资产需要纳入保护,陆岷峰表示,可按照马克思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理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部使用数据时,其仅具备使用价值,因此并不构成商品;但一旦流入市场进行交易时,就应该实行完全的数据产权保护,在使用时应给予数据所有者相应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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