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监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2022-02-18 19:33 星期五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监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财联社2月18日电,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按照分类原则优化人员任职管理;二是强化执业规范,落实“零容忍”要求;三是压实经营机构主体责任,夯实行业发展根基。《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并对不符合相应任职和从业条件的人员给予1年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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