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时评:与其咋呼“新股不得弃购” 不如发行定价更实在些
04-18 08:07 星期一
【财联社时评:与其咋呼“新股不得弃购” 不如发行定价更实在些】财联社4月18日电,日前,有客户晒出财通证券发送给自己含有”不得弃股“、“新股中签缴款是一个股民的义务”等信息的短信。财通证券此后迅速回应,称该短信系某营业部向客户所发送的风险提示短信,部分内容用词和表述不够严谨、完整。投资者申购新股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中签之后依据自己的独立意识,可以选择缴款也可以选择弃购,弃购按规则承担相应的准入限制即可,短信中的说法带有明显的误导性。笔者认为,作为服务提供者,券商首先应该站在客户的利益去考虑问题,这样扯大旗咋呼是不对的。另外,新股破发固然是市场现象,但发行环节的高报价是源头。这个案例也从一个侧面启发我们:如果保荐机构能够为新股提出专业且合理的估值定价,券商和打新客户之间的矛盾会不会缓和一些?这个问题,值得所有券商认真思考。(评论员 彭科峰)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热门评论
cls-1349604回复3年前0
中签就弃够
等花开等剑来回复3年前7
上来吃的饱饱的,汤都不给剩,拿散户当傻子,自己玩吧
天涯美景回复3年前1
新股发行定价机制还可以进一步改革。比如规定保荐及参与定价的机构必须参与申购多大比例且不得弃购。或者干脆取消询价、申购等环节,新股上市之前不定价、不申购,待上市日直接把需要网上发行的部分拿出来规定多长时间必须卖完,卖不完的部分才由保荐券商按必须卖完时间段的平均价包销。规定时间内没卖完的数量超过一定比例算发行失败。发行失败的,已购买的款项原路退回。等等。
cls-1899231回复3年前1
超过十元的新股千万不要申购
股虾回复3年前6
凭什么机构打新就只能挣钱?凭什么机构A类户中签率就必须要高于其他类型?
股市小马儿回复3年前2
没事,继续咋乎,真的,反正我又不申购。
cls-1889969回复3年前0
物极必反
wallstreetbets回复3年前15
券商:你们只能亏,连保本都不能
金龙V回复3年前0
要想改变目前没完没了的IPO排队,是时候考虑全额预缴打新了。
cls-1864751回复3年前0
没有什么是时间不能改变的,
十分之一回复3年前1
站在客户利益它怎么赚钱[得意]
黑馒头回复3年前0
超二十以上不申购
逢胸话急a回复3年前6
三只新股都破发亏钱,其中一只亏百分之四十,从此以后不再新股了。
Wind回复3年前0
中肯